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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海市老科协2024年高评工作安排

发布时间:2024-11-06 10:22:23 人气:118

为认真落实“人才引领驱动”战略,深刻认识老年人群体不是人力资本的低谷而是人力资本的高地,充分重视,加快老年人群中的人力资源开发步伐,精准落实协会提出的“五个不为所限”要求,紧扣科技创新主线,立足科技为民中心。为此,根据协会实际情况,原则上协会每两年进行一次高评工作,把那些退休后,仍继续从事“决策咨询、科技创新、科学普及和推动科技为民服务”工作,并做出突出成绩,业务水平有了很大提高的会员评审技术职称,使其以更适应的技术职称任职资格,激发出更大的工作积极性,更好地“服务老科技工作者、服务创新驱动战略、服务提高全民科技素质、服务党和政府科学决策”。今年的高评工作具体安排如下:
  一、组织机构、评审范围和评审办法
  1.组织机构

  领导小组:由会长、副会长、秘书长、职能委、专业委专家代表组成。

  工作小组:设在协会秘书处(具体工作人员由领导小组确定,当年申报高评的不能是工作人员)。

  高 评 组:具有正高级职称的协会有关领导和各专业委、工作委学科组组长组成。

  学 科 组:由有关各专业委和工作委推荐的、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会员任组长以及若干名具有高级职称的会员组成(但在评审申报正高级职称的学科组成员必须是正高级职称,坚持“高评低”的原则)。

初 审 组:由各专业委、工作委和团体会员单位的主任(或理事长)任组长以及若干名具有高级职称的会员组成。

  2.评审范围

  申请评审的科技人员必须是市老科协(含团体会员单位)入会一年及以上,75周岁及以下的会员。尚未退休的会员,必须是从业于非公有企业。

评定的七个系列的具有中级职称的会员申报副高级职称(工程、卫生、经济、农业、研究、实验技术、图书资料)。

工程系列的具有副高级职称的会员申报正高级职称。

研究系列副高级职称(副研究员)的会员申报正高级职称(研究员)。

  3.评审办法

按照2014年修订的六个系列职称评定实施办法和2022年《上海市老科学技术工作者协会技术资格评审实施补充办法》实施,以上实施办法在报名时发给申报人。

二、日程安排

   1.确定工作计划、组织机构、评审范围和评审办法。由会长办公会议、高评工作领导小组讨论通过(10月20日前)。

2. 评审实施办法印制(10月30日前)。

3. 公布《上海市老科协2024年高评工作安排》(网上、会讯11月版)。

4. 报名日期:11月11日—11月22日(双休日除外),

时    间:10:00--15:00

电    话:63174863      

地    点:新疆路445号(南星大楼)6号楼106室协会办公室;

报名时按要求带好相关证件原件[学历证、职称证、退休证(退休会员)、会员证]及申报费用(副高600元,正高1000元。2022年缓评者可免交一次,再次申报材料中必须要有新的内容)。

 5. 按实施办法要求各专业委申报相应评审组织成员名单 (11月30日前)。

6. 会长办公会议、高评工作领导小组讨论批准各评审组织人员名单(12月20日前)。

7. 报名者准备申报材料 (11月25日—12月23日)。

8. 接收报名者申报材料并整理12月16日— 12月31日(双休日除外)

   时间:10:00--15:00;

   电话:63174863

   地点:新疆路445号(南星大楼)6号楼106室协会办公室。

9. 评审组成员学习实施办法 (12月下旬)。

10.初审组评审(2025年1月15日前)。

11.学科组评审(2025年1月25日前)。

12.高评组评审(2025年3月底前)。

13.在会讯上公布评审结果 (2025年上半年)。

 

 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上海市老科学技术工作者协会      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24年10月15日